中国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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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2

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促进民主管理

新闻来源: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浏览次数:日期:2015-02-28

编者按:近年来,中铁四局持续贯彻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集体合同规定》以及《安徽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》的有关要求,不断落实推进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,取得良好成效。

(本报合肥讯)2月26日,中铁四局一公司召开了由工会、行政双方参加的2015年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。这是该公司多年来坚持以民主管理构建和谐企业文化的缩影。

据悉,该公司工会在规范集体合同签订工作中坚持建立平等协商机制,明确规定在行政、工会达成一致意见后,由双方代表正式签字报上级审批后的集体合同方可履行,每一年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必须在职代会上进行公布,并在集体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及时就续签下期集体合同事宜进行协商,避免出现时间空档,与此同时,成立了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,在公司党委年度集体合同检查工作的基础上,认真探索职工代表巡视、集体评议、督促整改等多种形式,规范工作流程,进一步加大检查考核力度确保履行集体合同工作落实到位。

据了解,通过多年来坚持完善集体合同协商签订、过程监督与兑现监管工作机制,中铁四局一公司切实提升集体合同履约质量,让广大职工群众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尝到甜头,共享企业做大做强的管理成果,进一步促进了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。(卢川)

 

作者:卢川    责任编辑:卢川